国内色纺纱行业发展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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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与色纺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具体如下:
1、《关于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6年4月,国家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指出:要加快企业ERP、电子商务平台和在线控制技术的研究推广,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和市场快速反应能力;加强上下游产业链整合和产学研结合,创新经营模式,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纺织服装供应链中的地位,提高产品附加值,重点支持、大力培养一批在品牌设计、技术研发、市场营销渠道建设方面的优势企业,力争到2010年形成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使纺织服装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有明显提高。
2、《纺织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及《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纺织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要求加大、加快服装自主品牌建设,力争到2010年形成若干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2009年4月,国务院审议并通过《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这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出台的关于纺织行业最重要的文件,对整个纺织产业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从五个方面指明了未来纺织行业的发展方向:一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二要加强技术改造和自主品牌建设,未来纺织行业将侧重向高技术、品牌化发展,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提高竞争力;三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四要优化区域布局;五要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在贯彻落实国家产业规划的同时,一些地区根据地方产业特色和结构调整的需要,纷纷制定纺织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或实施纲要,确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重点。如《江苏省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明确纺织工业发展八大重点任务,引导产业向高附加值发展;浙江省印发了《浙江省纺织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及《关于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山东省规划中提出在继续抓好服装、家纺两条产业链建设的基础上,认真探索产业用纺织品发展的新路子;河南省明确提出把纺织工业作为实现中原崛起的战略支撑产业来培育、引导,支持纺织工业做大做强。
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列示的鼓励类行业包括纺织类,如①采用高新技术的产业用特种纺织品生产;②高档织物面料的印染及后整理加工;③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天然纤维(包括除羊毛以外的其他动物纤维、麻纤维、竹纤维、桑蚕丝、彩色棉花等)产品加工;④采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的服装生产;⑤高档地毯、刺绣、抽纱产品生产。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第20项纺织中包括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动物纤维、麻纤维、竹原纤维、桑柞茧丝、彩色棉花、彩色桑茧丝类天然纤维的加工技术与产品;采用紧密纺、低扭矩纺、赛络纺、嵌入式纺纱等高速、新型纺纱技术生产多品种纤维混纺纱线及采用自动络筒、细络联、集体落纱等自动化设备生产高品质纱线;采用高速机电一体化无梭织机、细针距大园机等先进工艺和装备生产高支、高密、提花等高档机织、针织纺织品。
5、《关于进一步加强纺织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9年9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纺织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其明确提出加强纺织工业企业管理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方向,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经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同时《指导意见》针对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基础管理、质量管理、营销管理、财务资金管理、成本管理、节能降耗管理、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十大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
6、《印染企业综合能耗计算办法及基本定额》
2010年8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印染企业综合能耗计算办法及基本定额》等65项包括纺织、黑色冶金、制药装备行业标准,其中纺织行业的60项标准于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棉纺织印染领域标准共9项(5项修订,4项制定),其中印染行业节能减排标准3项。《印染企业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基本定额》增加了各大类印染产品能耗的基本定额,取消印染产品的内外销之别,对印染前处理以及漂白、染色和印花的分类能耗计算进行了简化,对辅助生产增加了污水用能考核,适应了节能减排的新形势需要,对统一全国印染行业能耗计算方法,促进管理,降低综合能耗等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7、《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2011年8月1日,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正式实施。2010版新标准较2003版主要有以下修改:适用范围除保留原有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外,新增家用纺织产品;不属于本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目录从10类增至13类,新增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鞋、伞和地毯;禁用偶氮染料新增4-氨基偶氮苯,达到24种;增加染色牢度、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验的取样要求;将直接接触皮肤纺织产品PH值的范围从4.0-7.5修改为4.0-8.5;关于染色牢度检测,规定了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本色及漂白产品和扎染、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考核染色牢度。
8、《纺织工业“十二五”科技进步纲要》
为加快我国纺织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步伐,继续保持国际竞争优势,2010年11月19日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发布了《纺织工业“十二五”科技进步纲要》,明确了产业科技进步的重点任务。《纲要》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纺织产业将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大规模推广先进适用工艺技术与装备,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纺织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纺织业生产效率和产品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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