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

QQ在线客服

  • 在线咨询
  • 中为客服1
  • 中为客服2
  • 中为客服3
  • 中为客服4

QQ在线客服

  • 400-891-3318
  • 0755-84275866
  • 0755-84275899
  • 中为报告
  • 中为资讯
  • 中为数据
  • 企业名录
 深圳·北京·上海
中国最为专业的产业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机构
中为实力鉴证  咨询流程  公司资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分析 > 冶金能源环保 >  正文

国内太阳能光伏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5-08-08 17:09:47】【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根据该法,公司所处太阳能光伏产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331-164726-1.html
分享到:
相关资讯

合作媒体

定制出版

报告搜索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