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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保费基本免征营业税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08-04 11:12:34】【打印】【关闭】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年2号文《关于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和财税[2001]年118号文《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人保寿险和人保健康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可免征营业税。对于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在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征营业税以前,先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待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从其以后应缴的营业税款中抵扣,抵扣不完的由税务机构办理退税。
 
同时,根据财税字[1994]年2号文,养老年金保险以及健康保险也免征营业税。
 
对于寿险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重均较低。寿险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一般在1%以下,营业税及附加占净利润的比例一般最高不超过15%。

寿险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占净利润比重(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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